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

当前页:首页>>资讯动态>> 关于对协议、函件使用水印标识的声明
CHPF

为加强协议和函件的规范化管理,我会于2025110起对各类协议、函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使用防伪水印及相关标识。

协议每页正文部分水印包括: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会徽浮雕图案和“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协议专用”字样,页脚部分从左至右分别包括协议编号、页码和该协议的打印时间(详见附件1)。

函件每页正文部分水印包括: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会徽浮雕图案和“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”字样,页脚部分从左至右分别包括函件编号、页码和该函件的打印时间(详见附件2)。

为确保相关业务工作平稳开展,2025110日至29日为过渡期,此期间我会带有水印标识和普通打印的协议、函件并用;210日后,合作单位与我会签署的相关协议、函件均有水印及标识,与我会归档不一致的协议、函件均与我会无关。

特此声明。



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

2025年124




附件1




附件2